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101年4月校園生活問卷表

  1. 本問卷對象為就讀漳興國小五年級、六年級的同學,請同學依實際在校的生活經驗作答。
  2. 本問卷需要記錄班級姓名座號。 
  3. 本問卷共有8題,前7題需全部回答,才能提交;第8題視情況回答。 
  4. 如果你或同學在學校被其他同學恐嚇、威脅、毆打或勒索,請你主動向學校反應,學校會幫助你們解決,或利用下列電話投訴:
    • 學校投訴信箱:t03067@webmail.ntct.edu.tw
    • 學校投訴電話:2224013轉分機013
    • 南投縣教育處投訴電話:049-2231730
    • 教育部24小時免付費投訴電話:0800-200885
     
101年4月校園生活問卷表

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南投縣政府101年廉政創意繪畫比賽

南投縣政府101年廉政創意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 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暨本府101年政風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 的:推動校園廉潔誠信,深化學子品格教育,促使法治及品格教育往下紮根,鼓勵學校師生共同參與廉政行列。
叁、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肆、承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政風處暨所屬政風機構。
伍、參加對象:就讀於本縣各級學校各年級—國小、國中、高中(職)目前在籍學生。
陸、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1年5月15日(以郵戳為憑)。
柒、評審時間:101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捌、作品規格:

一、稿件主題:以「品德」、「廉潔」、「反貪倡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乾淨政府、誠信社會、透明臺灣、廉潔家園」等為構思方向、「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等廉政相關議題為主軸。
二、稿件規格:紙張大小以(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使用顏料可為臘筆、色筆、水彩、素描、水墨等,不須裱框,作品正面不得出現校名及學生資料。
三、創作成品: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一旦發現涉嫌抄襲即取消資格。
四、創作人數:每人限投稿一件作品,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老師亦為1人。

玖、報名繳件方式:

一、各校送件作品背面左下角請黏貼報名表(如附件一),送件之報名表請蓋學校印章,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繳交活動問卷各一份(如附件二),並請參賽學校統一寄送作品彙整表乙份(如附件三、四、五),各表請自行影印,以便承辦單位作業。
二、送交作品時,並請參賽學生於報名表下方填寫著作使用權切結書(如附件一)及活動問卷。
三、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資料,親送或郵寄至54066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南投縣政府政風處收。參賽者可撥打--活動專線 電話:049-2222562
連絡人員:財產申報科 張毓珊科員
E-mail:susan2009123@nantou.gov.tw
向承辦單位詢問確認作品是否送達。
四、寄送作品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作品維修之責,如因運送過程造成損傷,以致於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拾、評審方式

一、評審小組:由承辦單位邀請具有專長之評審委員參與評審,預計自收件截止日後十日內完成評審。
二、評分標準:
(一)契合主題具創意性40﹪。
(二)圖畫整體的結構性30﹪。
(三)媒材用色的多樣性30﹪。
拾壹、得獎名單公布及通知方式:
一、公佈日期:101年5月25日至6月15日
二、公佈方式:將於南投縣政府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南投縣政府http://www.nantou.gov.tw
三、通知方式:縣府發函通知學校轉達得獎師生。

拾貳、獎勵方式:

組別 第一名
(1人) 第二名
(1人) 第三名
(1人) 優選
(3人) 備註
國小組 2,000 1,000 800 600
國中組 2,000 1,000 800 600
高中(職)組 2,000 1,000 800 600
說明:各組前三名均致贈獎狀、禮券、獎品,並建請學校敘獎。
一、 國小組:
第一名,獎狀乙紙、禮券2,000元,共計1名。
第二名,獎狀乙紙、禮券1,000元,共計1名。
第三名,狀乙紙、禮券800元,共計1名。
入圍優選,獎狀乙紙、禮券600元,共計3名。
二、 國中組:
第一名,獎狀乙紙、禮券2,000元,共計1名。
第二名,獎狀乙紙、禮券1,000元,共計1名。
第三名,獎狀乙紙、禮券800元,共計1名。
入圍優選,獎狀乙紙、禮券600元,共計3名。
三、 高中(職)組:
第一名,獎狀乙紙、禮券2,000元,共計1名。
第二名,獎狀乙紙、禮券1,000元,共計1名。
第三名,獎狀乙紙、禮券800元,共計1名。
入圍優選,獎狀乙紙、禮券600元,共計3名。
四、 得獎同學獎項,擇期恭請 縣長頒發。
五、 各組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乙紙並由所屬學校核予嘉獎乙次獎勵。
六、 各組依參賽作品水準酌增佳作名額。

拾參、參賽作品權利歸屬:

一、 參賽者請填具切結書,同意其作品由南投縣政府取得著作使用權。
二、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未入選者亦不另行通知,參賽者請自留底稿。
三、 參賽作品應為本人之創作,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 評審委員得不解釋任一作品未入選原因,及視徵選作品之水準,訂定作品名次與從缺。

拾肆、其他附則事項:

一、本活動為鼓勵性質,故不設立申訴機制,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如有申訴或異議時,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概不受理。
二、紙張、原料等參賽所須用具請參賽者自備。
三、繪畫比賽實施計畫及得獎名單公佈於:
南投縣政府網頁/最新消息(http://www.nantou.gov.tw/)
南投縣政府政風處(http://www.nantou.gov.tw/政風處/最新消息)。
四、自得獎名單公佈期滿後,將於本府一樓中庭舉辦為期二週之作品展覽。
拾伍、頒獎日期:預計101年第2季本府月會(6月初)地下B2大禮堂舉辦頒獎典禮。
拾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訂公告之。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