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公文轉達: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法治教育參訪活動

主旨: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為加強學生法治觀念及犯罪預防,持續辦理法治教育參訪活動乙案,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1月19日投檢茂文字第1001000039號函辦理。
二、每次最高參訪人數75人,並以報名先後次序排定之,請有意願學校逕與該署承辦人林麗卿小姐聯繫,聯絡電話049-2204512,電子信箱:lin28@mail.moj.gov.tw
三、該署於本(99)學年度第1學期已辦理14所學校,請尚未參訪學校報名參加99學年度第2學期參訪活動。
四、99學年度第2學期參訪行程:
(一)0920~0930:報到。
(二)0930~0940:致歡迎詞。
(三)0940~0955:法務部簡介。
(四)0955~1030:新聞法律。
(五)1030~1050:茶敘。
(六)1050~1150:讓我當法官、檢察官─法庭活動你我他。
(七)1150~:留影後賦歸(致贈午餐便當)。
五、活動地點: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4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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