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教育部推動解除髮禁政策

教育部為推動解除髮禁政策,於96年6月2日修訂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理要點」第21點規定:「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外,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以維護學生身體自主權或人格發展權,並教導或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

本校對學生髮式無特別規定,請教師在輔導學生裝儀容相關問題時,應以柔性勸導愛心關懷代替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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